严嵩

严嵩

严嵩(1480年3月3日—1567年),字惟中,号介溪,袁州府分宜介桥村(今江西省分宜县)人。 明孝宗弘治十八年(1505年)进士,累迁礼部尚书、翰林院学士。嘉靖二十一年(1542年)六十三岁时入阁,加少傅兼太子太师、谨身殿大学士,后改少师、华盖殿大学士,嘉靖二十七年(1548年)诬害夏言,再任内阁首辅,专擅国政近十五年之久。

路温舒

路温舒

西汉著名的司法官。字长君,钜鹿人(钜鹿,在今河北南部,路温舒系河北广宗人)。信奉儒家学说。起初学习律令,当过县狱吏、郡决曹史;后来又学习《春秋》经义,举孝廉,当过廷尉奏曹掾、守廷尉史、郡太守等职。宣帝即位,他上疏请求改变重刑罚、重用治狱官吏的政策,主张“尚德缓刑”,“省法制,宽刑罚”。他认为秦朝灭亡的原因,是法密政苛,重用狱吏。汉承袭秦朝这一弊政,必须改革。他还反对刑讯逼供,认为刑讯迫使罪犯编造假供,给狱吏枉法定罪开了方便之门。他在奏疏中还提出废除诽谤罪,以便广开言路。

邵瑞彭

邵瑞彭

邵瑞彭(1887~1937年),一名寿篯(寿钱),字次公,淳安县富文乡楂林村人。清光绪三十四年(1908年)就读于慈溪浙江省立优级师范学堂,先后加入光复会、同盟会,任同盟会浙江支部秘书。

宋九嘉

宋九嘉

(?—1233)金夏津人,字飞卿。少入太学,为文有奇气。卫绍王至宁元年进士。历蓝田、高陵、扶风、三水四县令,有能名。入为翰林应奉,以病辞官。

萧道成

萧道成

齐高帝萧道成(427年―482年),字绍伯,小名斗将,汉族,齐朝开国皇帝,在位四年。《南齐书·高帝纪》载,齐高帝萧道成乃“汉相萧何二十四世孙”。先世居东海兰陵(今山东省苍山县兰陵镇)。《南齐书·武帝本纪》载:高祖萧整于东晋初过江,寓晋陵武进(今常州市新北区孟河镇万绥村),晋于此地侨置兰陵郡,称南兰陵,故萧氏遂为南兰陵(今常州)人。少从名儒雷次宗受业,治《礼》及《左氏春秋》。仕宋,初为左军中兵参军,后领偏军征仇池,进军距长安八十里,以兵少,又闻宋文帝崩,乃还。

刘细君

刘细君

刘细君一般指乌孙公主。乌孙公主刘细君(?―前101年),西汉宗室,汉武帝刘彻侄子江都王刘建之女。元封六年(前105年),汉武帝为抗击匈奴,派使者出使乌孙国,乌孙王猎骄靡愿与大汉通婚。汉武帝钦命刘细君和亲乌孙,并令人为之做一乐器,以解遥途思念之情,此乐器便是“阮”,亦称 “秦琵琶”。猎骄靡死后,刘细君随从乌孙国风俗,嫁于猎骄靡之孙军须靡,生一女,名叫少夫。太初四年(前101年),刘细君去世。

朱景素

朱景素

朱景素,清道光咸丰人,女,字菊如,又名淡如,上元人(今江苏南京)。著有《絮雪吟草》。

李邺

李邺

李邺,魏州人也。幼事杨师厚,及庄宗入魏,渐转裨将,历数郡刺史,后迁亳州。为政贪秽,有奴为人持金以赂邺,奴隐其金,邺杀之。其家上诉,因讦其阴事,诏贬郴州司户参军,又贬崖州长流百姓,所在赐自尽。

王溥

王溥

王溥(922年-982年),字齐物,宋初并州祁人。历任后周太祖、世宗、恭帝、宋太祖——两代四朝宰相。出生于官宦世家,948年,甲科进士第一名,任秘书郎,953年,官至宰相。周恭帝时,上表请修《世宗实录》,与扈蒙、张淡等共同编修。郭威任枢密使时,率军平河中叛乱,聘为幕僚。957年,周世宗柴荣请王溥选择将帅,王溥举荐向拱,再次取得胜利。世宗死,赵匡胤势力强大,“王溥亦阴效诚款”,并献奉宅园取悦于他。赵匡胤黄袍加身返京,王溥“降阶先拜”。964年正月,罢相,任太子少保。太平兴国初年,封祁国公,982年八月去世。谥文献。

德元

德元

德元,字讷园,长洲人。有《来鹤庵诗草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