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武帝求茂才异等诏

[两汉]:刘彻

盖有非常之功,必待非常之人,故马或奔踶而致千里,士或有负俗之累而立功名。夫泛驾之马,跅弛之士,亦在御之而已。其令州郡察吏民有茂材异等可为将相及使绝国者。


“武帝求茂才异等诏”译文及注释

译文

要建立不同一般的事业,必须依靠特殊的人才。有的马奔跑踢人,却能行千里;有的人受到世俗讥讽,却能建立功名。这些不受驾驭的马和放纵不羁的人,也在于如何驾驭他们罢了。我命令:各州各郡要发现官吏和百姓中那些有优秀才能,超群出众,可担任将相及出使远方的人才。

注释

茂才西汉称秀才,东汉避汉光武帝刘秀之讳改称茂才,又常称作“茂才异等”。在西汉属特举科目,汉光武帝时改为岁举。茂才的选拔之是对于有特异才能和有非常之功的低级官吏的提拔。被举为茂才的人多授以县令或相当于县令的官衔。而孝廉选拔的对象多是布衣平民,被举为孝廉的人初次给予的官职多是郎,然后再由郎擢升为县令。因此,茂才的起家官要比孝廉高。茂才,指优秀的人才。异等:才能出类拔萃的人。

奔踶(dì):奔驰,踢人。意谓不驯服。

泛(fěng)驾:把车子弄翻,指不受驾驭。

跅(tuo)弛:放纵不羁。

绝国:极为辽远的邦国。

“武帝求茂才异等诏”鉴赏

解析

《武帝求茂才异等诏》是汉武帝选拔社会人才而颁布的诏书。茂才西汉称秀才,东汉避汉光武帝刘秀之讳改称茂才,又常称作“茂才异等”。在西汉属特举科目,汉光武帝时改为岁举。茂才的选拔之是对于有特异才能和有非常之功的低级官吏的提拔。

凡要建立不寻常的功业,必须依靠不寻常的人才。所以有些狂奔踢人的马,却是日行千里的良马;有些时常被世俗讥讽议论的人,却是能建功立业的奇才。那可能翻车的马,以及放荡不羁的人,关键在如何使用而已。现特责成全国各州县地方官,要留心考察推荐官民中有特殊才干,能做将相和出使外国的人。

这篇文章是汉武帝为建功立业发出的征求贤才的号召书。文章强调了建设国家与发掘人才的密切关系,提出了大行不避细节的选拔原则。这篇诏书文字精炼,表现了大汉恢宏的风范和招揽贤良之急切,其爱才的胸襟令人景仰。此外,对人才也不求全责备,只要是千里马,偶尔踢人也无妨。这都是符合“人才学”原理的。

当代之人应学习汉武帝恢宏的风范、爱才的胸襟,为了社会的发展和国家的建设,不拘一格选人才,只要是“千里马”,就不要求全责备。这样才会使人才脱颖而出,并有用武之地,为社会献计、献策和出力。

刘彻简介

两汉·刘彻的简介

刘彻

汉武帝刘彻(公元前156年-前87年),西汉的第7位皇帝,杰出的政治家、战略家、诗人。刘彻开拓汉朝最大版图,在各个领域均有建树,汉武盛世是中国历史上的三大盛世之一。晚年穷兵黩武,又造成了巫蛊之祸,征和四年刘彻下罪己诏。公元前87年刘彻崩于五柞宫,享年70岁,谥号孝武皇帝,庙号世宗,葬于茂陵。

...〔► 刘彻的诗(7篇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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武帝求茂才异等诏

两汉刘彻

盖有非常之功,必待非常之人,故马或奔踶而致千里,士或有负俗之累而立功名。夫泛驾之马,跅弛之士,亦在御之而已。其令州郡察吏民有茂材异等可为将相及使绝国者。


郑庄公戒饬守臣

先秦左丘明

秋七月,公会齐侯、郑伯伐许。庚辰,傅于许。颍考叔取郑伯之旗蝥弧以先登,子都自下射之,颠。瑕叔盈又以蝥弧登,周麾而呼曰:“君登矣!”郑师毕登。壬午,遂入许。许庄公奔卫。齐侯以许让公。公曰:“君谓许不共,故从君讨之。许既伏其罪矣。虽君有命,寡人弗敢与闻。”乃与郑人。

郑伯使许大夫百里奉许叔以居许东偏,曰:“天祸许国,鬼神实不逞于许君,而假手于我寡人,寡人唯是一二父兄不能共亿,其敢以许自为功乎?寡人有弟,不能和协,而使糊其口于四方,其况能久有许乎?吾子其奉许叔以抚柔此民也,吾将使获也佐吾子。若寡人得没于地,天其以礼悔祸于许,无宁兹许公复奉其社稷,唯我郑国之有请谒焉,如旧昏媾,其能降以相从也。无滋他族实逼处此,以与我郑国争此土也。吾子孙其覆亡之不暇,而况能禋祀许乎?寡人之使吾子处此,不惟许国之为,亦聊以固吾圉也。”乃使公孙获处许西偏,曰:“凡而器用财贿,无置于许。我死,乃亟去之!吾先君新邑于此,王室而既卑矣,周之子孙日失其序。夫许,大岳之胤也。天而既厌周德矣,吾其能与许争乎?”

君子谓郑庄公“于是乎有礼。礼,经国家,定社稷,序民人,利后嗣者也。许,无刑而伐之,服而舍之,度德而处之,量力而行之,相时而动,无累后人,可谓知礼矣。”(序民人 一作:序人民)


高帝求贤诏

两汉班固

盖闻王者莫高于周文,伯者莫高于齐桓,皆待贤人而成名。今天下贤者智能,岂特古之人乎?患在人主不交故也,士奚由进?今吾以天之灵,贤士大夫,定有天下,以为一家。欲其长久,世世奉宗庙亡绝也。贤人已与我共平之矣,而不与吾共安利之,可乎?贤士大夫有肯从我游者,吾能尊显之。布告天下,使明知朕意。

御史大夫昌下相国,相国酂侯下诸侯王,御史中执法下郡守,其有意称明德者,必身劝,为之驾,遣诣相国府,署行义年,有而弗言,觉免。年老癃病,勿遣。


宫之奇谏假道

先秦左丘明

晋侯复假道于虞以伐虢。

宫之奇谏曰:“虢,虞之表也。虢亡,虞必从之。晋不可启,寇不可翫。一之谓甚,其可再乎?谚所谓‘辅车相依,唇亡齿寒’者,其虞、虢之谓也。”

公曰:“晋,吾宗也,岂害我哉?”

对曰:“大伯、虞仲,大王之昭也 。大伯不从,是以不嗣。虢仲、虢叔,王季之穆也,为文王卿士,勋在王室,藏于盟府。将虢是灭,何爱于虞!且虞能亲于桓、庄乎?其爱之也,桓、庄之族何罪?而以为戮,不唯逼乎?亲以宠逼,犹尚害之,况以国乎?”

公曰:“吾享祀丰洁,神必据我。”

对曰:“臣闻之,鬼神非人实亲,惟德是依。故《周书》曰:‘皇天无亲,惟德是辅。’又曰:‘黍稷非馨,明德惟馨。’又曰:‘民不易物,惟德繄物。’如是,则非德,民不和,神不享矣。神所冯依,将在德矣。若晋取虞,而明德以荐馨香,神其吐之乎?”

弗听,许晋使。

宫之奇以其族行,曰:“虞不腊矣。在此行也,晋不更举矣。”

八月甲午,晋侯围上阳,问于卜偃曰:“吾其济乎?”

对曰:“克之。”

公曰:“何时?”

对曰:“童谣曰:‘丙之晨,龙尾伏辰,均服振振,取虢之旂。鹑之贲贲,天策炖炖,火中成军,虢公其奔。’其九月、十月之交乎!丙子旦,日在尾,月在策,鹑火中,必是时也。”

冬,十二月丙子朔,晋灭虢,虢公丑奔京师。师还,馆于虞,遂袭虞,灭之,执虞公.及其大夫井伯,从媵秦穆姬。而修虞祀,且归其职贡于王,故书曰:“晋人执虞公。”罪虞公,言易也。


青霞先生文集序

明代茅坤

青霞沈君,由锦衣经历上书诋宰执,宰执深疾之。方力构其罪,赖明天子仁圣,特薄其谴,徙之塞上。当是时,君之直谏之名满天下。已而,君纍然携妻子,出家塞上。会北敌数内犯,而帅府以下,束手闭垒,以恣敌之出没,不及飞一镞以相抗。甚且及敌之退,则割中土之战没者与野行者之馘以为功。而父之哭其子,妻之哭其夫,兄之哭其弟者,往往而是,无所控吁。君既上愤疆埸之日弛,而又下痛诸将士之日菅刈我人民以蒙国家也,数呜咽欷歔;,而以其所忧郁发之于诗歌文章,以泄其怀,即集中所载诸什是也。

君故以直谏为重于时,而其所著为诗歌文章,又多所讥刺,稍稍传播,上下震恐。始出死力相煽构,而君之祸作矣。君既没,而中朝之士虽不敢讼其事,而一时阃寄所相与谗君者,寻且坐罪罢去。又未几,故宰执之仇君者亦报罢。而君之故人俞君,于是裒辑其生平所著若干卷,刻而传之。而其子襄,来请予序之首简。

茅子受读而题之曰:若君者,非古之志士之遗乎哉?孔子删《诗》,自《小弁》之怨亲,《巷伯》之刺谗而下,其间忠臣、寡妇、幽人、怼士之什,并列之为“风”,疏之为“雅”,不可胜数。岂皆古之中声也哉?然孔子不遽遗之者,特悯其人,矜其志。犹曰“发乎情,止乎礼义”,“言之者无罪,闻之者足以为戒”焉耳。予尝按次春秋以来,屈原之《骚》疑于怨,伍胥之谏疑于胁,贾谊之《疏》疑于激,叔夜之诗疑于愤,刘蕡之对疑于亢。然推孔子删《诗》之旨而裒次之,当亦未必无录之者。君既没,而海内之荐绅大夫,至今言及君,无不酸鼻而流涕。呜呼!集中所载《鸣剑》、《筹边》诸什,试令后之人读之,其足以寒贼臣之胆,而跃塞垣战士之马,而作之忾也,固矣!他日国家采风者之使出而览观焉,其能遗之也乎?予谨识之。

至于文词之工不工,及当古作者之旨与否,非所以论君之大者也,予故不著。嘉靖癸亥孟春望日归安茅坤拜手序。


项羽本纪赞

两汉司马迁

太史公曰:吾闻之周生曰:“舜目盖重瞳子。”又闻项羽亦重瞳子。羽岂其苗裔邪?何兴之暴也?夫秦失其政,陈涉首难,豪杰蜂起,相与并争,不可胜数。然羽非有尺寸,乘势起陇亩之中,三年,遂将五诸侯灭秦,分裂天下而封王侯,政由羽出,号为霸王,位虽不终,近古以来,未尝有也。及羽背关怀楚,放逐义帝而自立,怨王侯叛己,难矣。自矜功伐,奋其私智,而不师古,谓霸王之业,欲以力征经营天下,五年,卒亡其国,身死东城,尚不觉寤,而不自责,过矣。乃引“天亡我,非用兵之罪也”,岂不谬哉!


后十九日复上宰相书

唐代韩愈

二月十六日,前乡贡进士韩愈,谨再拜言相公阁下:

向上书及所著文后,待命凡十有九日,不得命。恐惧不敢逃遁,不知所为,乃复敢自纳于不测之诛,以求毕其说,而请命于左右。

愈闻之:蹈水火者之求免于人也,不惟其父兄子弟之慈爱,然后呼而望之也。将有介于其侧者,虽其所憎怨,苟不至乎欲其死者,则将大其声疾呼而望其仁之也。彼介于其侧者,闻其声而见其事,不惟其父兄子弟之慈爱,然后往而全之也。虽有所憎怨,苟不至乎欲其死者,则将狂奔尽气,濡手足,焦毛发,救之而不辞也。若是者何哉?其势诚急而其情诚可悲也。

愈之强学力行有年矣。愚不惟道之险夷,行且不息,以蹈于穷饿之水火,其既危且亟矣,大其声而疾呼矣。阁下其亦闻而见之矣,其将往而全之欤?抑将安而不救欤?有来言于阁下者曰:“有观溺于水而爇于火者,有可救之道,而终莫之救也。”阁下且以为仁人乎哉?不然,若愈者,亦君子之所宜动心者也。

或谓愈:“子言则然矣,宰相则知子矣,如时不可何?”愈窃谓之不知言者。诚其材能不足当吾贤相之举耳;若所谓时者,固在上位者之为耳,非天之所为也。前五六年时,宰相荐闻,尚有自布衣蒙抽擢者,与今岂异时哉?且今节度、观察使及防御营田诸小使等,尚得自举判官,无间于已仕未仕者;况在宰相,吾君所尊敬者,而曰不可乎?古之进人者,或取于盗,或举于管库。今布衣虽贱,犹足以方乎此。情隘辞蹙,不知所裁,亦惟少垂怜焉。

愈再拜。


后廿九日复上宰相书

唐代韩愈

三月十六日,前乡贡进士韩愈,谨再拜言相公阁下。

愈闻周公之为辅相,其急于见贤也,方一食三吐其哺,方一沐三握其发。天下之贤才皆已举用,奸邪谗佞欺负之徒皆已除去,四海皆已无虞,九夷八蛮之在荒服之外者皆已宾贡,天灾时变、昆虫草木之妖皆已销息,天下之所谓礼、乐、刑、政教化之具皆已修理,风俗皆已敦厚,动植之物、风雨霜露之所沾被者皆已得宜,休征嘉瑞、麟凤龟龙之属皆已备至,而周公以圣人之才,凭叔父之亲,其所辅理承化之功又尽章章如是。其所求进见之士,岂复有贤于周公者哉?不惟不贤于周公而已,岂复有贤于时百执事者哉?岂复有所计议、能补于周公之化者哉?然而周公求之如此其急,惟恐耳目有所不闻见,思虑有所未及,以负成王托周公之意,不得于天下之心。如周公之心,设使其时辅理承化之功未尽章章如是,而非圣人之才,而无叔父之亲,则将不暇食与沐矣,岂特吐哺握发为勤而止哉?维其如是,故于今颂成王之德,而称周公之功不衰。

今阁下为辅相亦近耳。天下之贤才岂尽举用?奸邪谗佞欺负之徒岂尽除去?四海岂尽无虞?九夷、八蛮之在荒服之外者岂尽宾贡?天灾时变、昆虫草木之妖岂尽销息?天下之所谓礼、乐、刑、政教化之具岂尽修理?风俗岂尽敦厚?动植之物、风雨霜露之所沾被者岂尽得宜?休征嘉瑞、麟凤龟龙之属岂尽备至?其所求进见之士,虽不足以希望盛德,至比于百执事,岂尽出其下哉?其所称说,岂尽无所补哉?今虽不能如周公吐哺握发,亦宜引而进之,察其所以而去就之,不宜默默而已也。

愈之待命,四十馀日矣。书再上,而志不得通。足三及门,而阍人辞焉。惟其昏愚,不知逃遁,故复有周公之说焉。阁下其亦察之。古之士三月不仕则相吊,故出疆必载质。然所以重于自进者,以其于周不可则去之鲁,于鲁不可则去之齐,于齐不可则去之宋,之郑,之秦,之楚也。今天下一君,四海一国,舍乎此则夷狄矣,去父母之邦矣。故士之行道者,不得于朝,则山林而已矣。山林者,士之所独善自养,而不忧天下者之所能安也。如有忧天下之心,则不能矣。故愈每自进而不知愧焉,书亟上,足数及门,而不知止焉。宁独如此而已,惴惴焉惟,不得出大贤之门下是惧。亦惟少垂察焉。渎冒威尊,惶恐无已。愈再拜。


杂说一·龙说

唐代韩愈

龙嘘气成云,云固弗灵于龙也。然龙乘是气,茫洋穷乎玄间,薄日月,伏光景,感震电,神变化,水下土,汩陵谷,云亦灵怪矣哉!

云,龙之所能使为灵也;若龙之灵,则非云之所能使为灵也。然龙弗得云,无以神其灵矣。失其所凭依,信不可欤!

异哉!其所凭依,乃其所自为也。《易》曰:“云从龙。”既曰:龙,云从之矣。


驳复仇议

唐代柳宗元

臣伏见天后时,有同州下邽人徐元庆者,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,卒能手刃父仇,束身归罪。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其闾;且请“编之于令,永为国典”。臣窃独过之。

臣闻礼之大本,以防乱也。若曰无为贼虐,凡为子者杀无赦。刑之大本,亦以防乱也。若曰无为贼虐,凡为理者杀无赦。其本则合,其用则异,旌与诛莫得而并焉。诛其可旌,兹谓滥;黩刑甚矣。旌其可诛,兹谓僭;坏礼甚矣。果以是示于天下,传于后代,趋义者不知所向,违害者不知所立,以是为典可乎?盖圣人之制,穷理以定赏罚,本情以正褒贬,统于一而已矣。

向使刺谳其诚伪,考正其曲直,原始而求其端,则刑礼之用,判然离矣。何者?若元庆之父,不陷于公罪,师韫之诛,独以其私怨,奋其吏气,虐于非辜,州牧不知罪,刑官不知问,上下蒙冒,吁号不闻;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,枕戈为得礼,处心积虑,以冲仇人之胸,介然自克,即死无憾,是守礼而行义也。执事者宜有惭色,将谢之不暇,而又何诛焉?

其或元庆之父,不免于罪,师韫之诛,不愆于法,是非死于吏也,是死于法也。法其可仇乎?仇天子之法,而戕奉法之吏,是悖骜而凌上也。执而诛之,所以正邦典,而又何旌焉?

且其议曰:“人必有子,子必有亲,亲亲相仇,其乱谁救?”是惑于礼也甚矣。礼之所谓仇者,盖其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;非谓抵罪触法,陷于大戮。而曰“彼杀之,我乃杀之”。不议曲直,暴寡胁弱而已。其非经背圣,不亦甚哉!

《周礼》:“调人,掌司万人之仇。凡杀人而义者,令勿仇;仇之则死。有反杀者,邦国交仇之。”又安得亲亲相仇也?《春秋公羊传》曰:“父不受诛,子复仇可也。父受诛,子复仇,此推刃之道,复仇不除害。”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,则合于礼矣。且夫不忘仇,孝也;不爱死,义也。元庆能不越于礼,服孝死义,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。夫达理闻道之人,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?议者反以为戮,黩刑坏礼,其不可以为典,明矣。

请下臣议附于令。有断斯狱者,不宜以前议从事。谨议。